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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火曲艺的价值和问题研究_以青海社火为例
社火曲艺的价值和问题研究*———以青海社火为例杨天奇(同济大学人文学院,上海200092)摘要:以青海社火词曲为例,系统且详细探讨了社火曲艺的特点,并从社火曲艺的多元性与独特性,历史传承性,品类繁多性,独特的创作手法等方面入手,衍生出社火词曲诸如文化价值、教育价值、心理补偿价值等学术研究价值。强调社火曲艺的融合、发展和演变等特点,以寻求本土曲艺文化在信息社会中的变迁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之道。关键词:社火曲艺;青海社火中图分类号:K892.24文献标识码:A文章编号:1674-621X(2013)02-0105-06民族民俗研究早可见于《礼记·祭法》:“共工氏之霸九州岛也,其子曰后土,能平九州,故祀以为社”,[1]604这里显然把“社”与神话联系起来了。关于社火的兴起,其实还有更深刻的原因,据《白虎通义·社稷》记载:“人非土不立,非谷不食,土地广博,不可遍敬也。五谷众多,不可一一祭也,故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”[2]上述这段话,其实也表达了我们的先民对土地、对自然的一种崇拜,同时也显示了中国固有的以农牧为本的经济结构形态。在《风俗通义·祀典》中亦有相似的记载:“社者,土地之主。土地广博,不可遍敬,故封土以为社而祀之,报功也。”[3]以上对“社火”中的“社”作了一些简要的介绍,下面对“火”也做一下简短的叙述。在古代,除了“社祭”以外,还有“火祭”。火,即是传说中的火神,古代的先民们往往喜欢把社神和火神混为一谈,但火神崇拜起源已久,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中曰:“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。”[4]在《淮南子》《古周礼说》和《说文》中,我们仍可以搜寻到火神的踪影。《礼记·月令·孟夏之月》中说:“其帝炎帝,其神祝融”[1]185,这和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记载一样,认为祝融为最早的火神。关于火神的考据,至今学术界仍然没有定论,有的学者还认曲艺是我国民间独特的一种“说唱艺术”。就社火曲艺而言,它的种类比较丰富,不仅有“唱”的内容,也有“说”的部分。“唱”有社火小调即社火词曲的演唱,以及许多地方的社火表演中渗入的地方戏曲,如青海眉户戏、甘肃陇西小戏等等。除此之外,社火中的曲牌、平弦的演奏,都属于社火曲艺的一大类别。“说”则有社火中火神灯官的说词、马报子说词、货郎说词等等,这类说段亦是社火曲艺中的重要部分。本文以社火词曲的价值研究为侧重点,还将适时强调社火曲艺的融合、发展和演变等特点。每逢春节,生长在西北的人们,会用一种极为独特的民间活动来庆祝,那就是一年一度的“耍社火”了。在当地,老百姓有着“锣鼓不响,庄稼不长”“不点花灯月不圆,不耍社火难过年”的说法。“社火”这一民间集体活动,作为西北高原上的一朵奇葩,已经流传和延续了上千年。一、社火的基本情况社火又叫扮社火或闹社火,是中国西北地区人民的民间舞蹈活动形式,以歌舞为主,与武术、杂技、杂戏、焰火、等融合在一起,形成了一种群众性很强的“广场表演艺术”。关于社火的记载,最*收稿日期:2013-04-03作者简介:杨天奇,同济大学2012级文艺学硕士研究生,研究方向为中外文学理论、民俗与宗教文化和大众文化批评。1052013年第5卷第2期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JournalofOriginalEcologicalNationalCulture为炎帝是最早的火神,或认为燧人氏为火神。当然,无论谁是火神,它只是古代先民形而上的一种崇拜观念,而我们由此可以印证的是,中国农耕文明的起源之早以及延续时段之久远。在《风俗通义》中曾把“社”与“火”紧密地结合起来:“百日之劳,一日之乐,集社燃火,群歌群舞,祈于天,祷于地,以期吉也。”[5]我们老祖宗们总喜欢把自己与土地、与自然的关系拉得异常的近,这同时也验证了中国人的那句老话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[6]而由此与之相形农耕文化的艺术表现形式———社火表演也就流传开了。“祈于天,祷于地,以期吉也”,很显然,社火就是一种人们祈求风调雨顺、国泰民安、五谷丰登即表达美好愿望的方式,是一种人民情感的释放,因此社火常常被外国人称为“中国式的狂欢节”。西北的社火表演除了有秧歌、旱船、铁芯子等常见的民间艺术形式外,还有3米高甚至高达6米的高跷、以戏剧为题材的高抬,还有“胖婆娘”“瓜(傻)娃子”“瓜丫头”(都是男性演员)的表演。尤其是“瓜(傻)娃子”“瓜丫头”的表演常常会以极为滑稽、粗暴的方式向看客索要钱财(其实是作为庙宇祭祀的基本经费),让人捧腹大笑,“野蛮”和“粗犷”程度经常会使一些外地人尤其是南方人难以接受,可这也恰恰凸显了西北文化的独特性。除了上述的表演形式外,由于地理、风俗的差异,社火在西北各地的表演形式与内容也稍有不同,甘肃尤其是省会兰州,喜欢用“太平鼓”作为社火的殿军;陕西则有大型的腰鼓表演以及秦腔表演;青海则喜欢渗入平弦、藏舞、回舞,土族舞等少数民族舞蹈(民族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