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会宁非遗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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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3-04 22:28

【会宁非遗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--会宁民歌

2019-07-09 22:36

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--会宁民歌

简介

会宁民歌是会宁人民在世代的生存和抗争中充满才情与机智的创造,语言明快朴素,诙谐自然,充满生命的活力。是由会宁人民口头创作,口头流传,并在流传过程中不断经过集体的加工而形成的民间音乐,是会宁民间民族文艺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
会宁民歌源远流长。最早的民歌可追溯到《诗经》中的“国风”,它是当时北方15个地区的民歌汇集;战国时期的《楚辞》、汉魏六朝的《乐府》,都是著名的诗歌专辑;唐代的诗歌,宋代的词,元代的曲,既是文学作品,又是音乐作品,出现了“童子解吟长恨曲,胡儿能唱琵琶篇”和“凡有水井处皆有柳词”的盛况;自明清以来,会宁民间创作出了《绣荷包》、《摘棉花》、《牧牛》、《尕老汉》、《王家哥》、《镰刀割了手》等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歌谣,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,民间艺人整理、记谱、编纂了《会宁民歌集》,辑录会宁民间歌谣、小曲等200余首,是会宁民歌之集大成。今天,会宁民歌仍然和会宁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,是人们抒发情感、表达喜怒哀乐的重要艺术形式。

会宁历史上为多民族聚集地,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在这里交替统治,生息繁衍。严酷的自然环境和鲜明的季节差异,造就了会宁人民勤劳朴实、粗犷豪迈的性格特色。因此,会宁民歌既有农耕民族的婉转细腻,也有游牧民族的粗犷豪迈。表现在民歌的传唱上,男声粗犷,女声细腻;其词雅俗皆有,用比兴、双关、重复的手法,以叙事为主,纯属真情之流露,自然之表白。一人可唱,男女可对唱。不用丝竹管弦,劳作之余,田间地头,都是民歌传唱的舞台。

会宁民歌有着突出的艺术特征和杰出的艺术价值。主要特征表现为鲜明的地域特征;多样性特征;广泛的传承性;传唱的即兴性。表现出独特的民俗研究价值和不可替代的艺术价值,对研究会宁地区戏曲流变及民间文学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。2010年会宁民歌被列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

代表性传承人

马克选:男,汉族,生于1964年,会宁县新庄镇人,会宁民歌省级传承人,白银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,会宁音乐家协会主席,会宁县教师进修学校音乐教师。代表性民歌作品《会师山歌》,主要演唱民歌有《你妈妈打你为啥哩》、《打马的鞭子核桃花》、《绣荷包》、《十盏灯》、《王祥卧冰》、《十杯酒》、《石榴子》、《十柱香》、《太阳上来慢悠悠》等。

张玉兰:女,汉族,生于1949年,会宁县会师镇人,会宁民歌省级传承人。主要演唱民歌作品有《娘娘庙里插香来》、《王家哥》、《马五子哥》、《孟姜女》、《摘棉花》、《割麦》、《割韭菜》、《进花园》等。

会宁民歌省级传承人马克选

会宁民歌伴奏老艺人

会宁民歌大奖赛

会宁民歌专场演出

来源:文化会宁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